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2020年1月3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考试周期间,学校组织考试时间为:8:40-10:40、13:40-15:40。具体安排详见《哈尔滨商业大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日程》。
二、考务工作
(一)各学院主管教学的负责人和教学秘书应根据教务处要求,做好各项考试准备工作。
(二)各学院通知本学院教师监考时间、地点,考前必须宣读《考前提示》。
(三)各学院通知学生于12月18日以后自行登陆教务处强智教学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地点。用第三方软件查询到的考试信息有可能不准确。学生如果发现问题,请与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联系。
(四)依据《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规定》要求,学生考试成绩应在2020年1月13日以前由任课教师负责完成网上录入、提交。
三、考前准备
各学院要进行考前宣传教育,要求学生诚实守信,树立优良考风。
四、监考管理
(一)各学院应组织监考教师学习《哈尔滨商业大学考场规则》中监考职责、考场须知等内容,了解考试工作要求,增强监考教师责任感,督促其认真履行监考职责,避免出现监考时看书、看报及看手机的现象。
(二)各学院要加强监考人员的管理。监考人员必须是我校教师,其他人员不能承担监考工作。
(三)监考教师一经排定,不得私下随意调换。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的,须报学院教学院长审批,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四)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监考职责,积极配合巡考人员工作,妥善处理考试中发现的问题。
五、考试巡查
各学院领导要加强本单位考试过程管理,对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六、违纪处理
(一)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纪作弊行为,应按《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考试工作中,监考人员和其他考务工作人员若有违反监考职责、巡考职责等行为,学校将依据《哈尔滨商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考试期间应急联系方式
联系人:关祥毅;办公室电话:84865140;手机15945182375。
教务处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