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1-15 点击数:

 为落实哈尔滨商业大学《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推进《哈尔滨商业大学“一流本科”建设行动计划(1271计划)》的实施,打造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关注青年骨干教师的成长,培养教学团队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培育省级教学名师和国家级教学名师的后备人才,学校决定实施本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现将《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附件1)发给大家,并按要求开展遴选推荐工作。

一、培养对象

培养对象为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年龄为1970年1月1日后出生,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和副教授(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讲师)职称的主讲教师。

二、培养名额

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遴选相结合的原则,择优推荐人选。每个学院限推荐2人,本年度评选名额为20人。

三、遴选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附件1)。主要条件包括:

1.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潜心教学,无师德师风问题和教学事故。

2.具有主讲本科课程三轮以上的教学经历,教学工作量饱满,学生评教和督导评教优秀,教学效果优异。

3.向校级教学名师、校级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省级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省级专项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教学竞赛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倾斜。

 四、工作程序

1.各学院按照条件和限额,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择优遴选推荐报送学校统一评审。

2.学校组织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本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年度人选。

3.评审结果在学校OA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年度计划执行。

五、工作要求

1.汇总表(附件2)与评审指标体系及业绩汇总表(附件4)只需报送电子版。

2.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教学领军人才申请表(附件3)包括佐证材料复印件,请一并扫描至1个PDF文件。各学院于11月25日将电子版OA发送教务处周云峰;纸质版三份(装订成册,佐证材料需要编制目录)报送行政楼512室。

3.工作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部门

1

准备申报材料

11月15-24日

各学院

2

工作量及教学经历审核

11月24日

教务处

3

收取申报材料

11月25日

教务处

4

准备评审会议材料

11月25-28日

教务处

5

材料评审

11月29日

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6

公示

11月29日

教务处

教务处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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