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8-28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本科教学工作规范有序、平稳运行,依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及学校总体工作安排,结合我校教学实际情况,现就开学初本科教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准备工作

1.学期教学工作严格按照学校校历组织实施,8月31日(新生9月7日)正式开课,所有课程须严格按照既定教学计划有序开展教学活动。

2. 本学期期初线上选课时间为8月31日8:00至9月4日14:00。降级、军转、转专业、重修刷分等特殊情况学生,须于开学第二周9月7日8:00至9月11日16:50,持相关申请材料至行政楼112室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理选课手续。任课教师可在学生补选课工作结束后,打印课程准确的点名册。

3.学院须全面落实各项教学任务,及时发布课表及教学任务安排。开学第一周原则上不予调课、停课,各学院须严格管控各类课程调整,稳定期初教学秩序。

二、教学保障工作

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须在开课前完成教室、实验室、机房等全部教学场所(含专用教室)的环境清扫、设备检修与运维保障工作。及时排查并妥善解决教材短缺问题,确保开课当日全体学生教材到位,保障新学期课堂教学平稳实施。

三、教学组织管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开学第一周教学运行工作,科学制定工作预案,扎实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全面做好师生开学思想动员,引导全体师生以良好精神状态投入新学期教学学习工作。各学院须提前核查落实任课教师到课情况,督促教师严格按照课表开展教学准备。任课教师及学生须提前15分钟进入教室,教师提前调试教学设备、完成课前点名,确保课程准时正常开课。

四、补考(缓考)工作安排

为规范教学管理、保障学生学业进度,本学期补考、缓考工作统一安排在第一周开展,周六、周日为校级统一考试时段。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学校补考(缓考)专项工作通知要求,规范组织考务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做到通知到位、组织规范、落实到人,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教学秩序检查

1. 8月31日至9月6日,由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中心联合学校督学、各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及教学秘书,开展新学期期初教学秩序专项检查。

2.教学单位要健全常态化教学检查机制,覆盖学期初、节假日前后、学期中、学期末等关键时段及日常教学全过程,常态化开展教学秩序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依规上报,切实保障教学运行规范有序。

六、本学期校历及作息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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