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8-26 点击数:

各学院: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喜迎第35个教师节之际,为推进“四个回归”,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哈尔滨商业大学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哈尔滨商业大学“一流本科”建设行动计划(1271计划)》,激励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推动教学改革和课堂革命,打造“金课”,学校决定开展“2019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1.评选对象:参评教师为哈尔滨商业大学在职一线专任教师(具有行政职务的兼任教师不参与评选)。

2.评选条件:

参评教师应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湛,潜心教学,以生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016-2018年度完成额定基本教学工作量;2016-2018年度教学质量评价成绩优秀(含同行评价、专家评价、学生评价);无违反师德师风现象和教学事故。

二、推荐名额

每个学院限定推荐1名教师参加学校评选。

三、评选流程

1.学院推荐

第一,个人申请。参评教师需撰写不超过300字的个人业绩,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教学理念、教学成果、科研成果、获奖荣誉等内容,供学院评审和学生投票参考。

第二,学院推荐。按照评选条件,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综合评定,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教师参加学校评选。

第三,教师填表。参评教师填报《哈尔滨商业大学“学生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推荐表》(附件1)和《参评教师统计表》(附件2)。

第四,提交材料。于周三(828日)下班之前,将学院签字盖章的推荐表交到行政楼512室,电子版发周云峰OA邮箱。

2.学校评选

第一,学生投票。将参评教师个人业绩上传到商大APP,由学生自愿对参评教师进行投票,投票结果交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第二,专家评教。校督学对参评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交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第三,会议评审。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投票确定获奖教师。

3.表彰奖励

学校于2019年教师节期间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应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开展评选工作。

2.各学院要积极动员学生参与评选活动,保证学生明确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以及各项规定。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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