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考务中心

作者: 时间:2017-11-10 点击数:

1.命题制卷流程

(1)学校发命题通知,教师命题,同专业教师复查,教研室主任审核。

(2)学院教学秘书收题,送教学院长处审查签字。校考试题送教务处审核,院考试题送学院院长审核。

(3)审核合格,试卷送试卷印刷室印刷。试卷印刷工作人员按数量印刷、密封试卷。

(4)学院领取试卷。

 

2.期末考试流程

(1)学期初,确定学校、学院组织考试科目(开学补缓考由系统导出考试信息;重修考试由学生自主报名)。

(2)学校组织考试课程,教务处制定考试日程,考试前一周,学院将考试安排通知学生,学生按时参加考试;学院组织考试课程,学院制定考试日程,考试前一周,学院将考试安排通知学生,学生按时参加考试。

 

3.开学补缓考流程

(1)教务处导出开学补缓考名单。

(2)教务处、学院分别组织开学补缓考。

(3)学院负责通知学生参加考试。

 

4.重修考试流程

(1)教务处发布重修考试通知。

(2)学生报名。

(3)教务处导出重修名单,根据重修人数安排重修课。

(4)教务处、学院分别组织重修考试。

 

5.监考流程

(1)教师查询监考日程,落实/明确监考工作安排。

(2)第一监考考前20分钟领取试卷,第二监考考前20分钟布置考场。考前10分钟完成清理考场、宣读考场纪律、检查学生证件等;清点试卷,如试卷有问题,院考联系教学秘书解决,校考联系教务处解决。

(3)发放试卷,按考场守则进行监考,发现违纪、作弊行为,保存违纪、作弊材料,填写考场记事。

(4)考试结束后,两位监考教师立即将试卷、考场记事和违纪、作弊材料返回取卷处,与学院负责收卷教师清点后,监考结束。

 

6.缓考申请流程

(1)申请人填写《本科生期末考试缓考申请表》一式两份。

(2)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核缓考原因,通过后签字。

(3)教务处负责人审核后签字。

(4)申请表(含请假条)交考务中心、学院备案,任课教师在成绩系统内录入缓考。

(5)学生参加下学期开学缓考。

 

7.成绩复查流程

(1)学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公布成绩一周内填写《试卷复查申请表》。

(2)经教务处审批,开课学院教学院长组织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进行试卷复查。

(3)学院将复查结果返回教务处。如成绩有问题,任课教师申请成绩勘误。

(4)教务处将复查结果返回学生所在学院,学院通知学生复查结果。

 

8.舞弊处理流程

(1)考试违纪、作弊的学生当场在“考场记事”中填写违纪、作弊行为,并签字。

(2)监考教师签字后将有关证据及“考场记事”交收卷学院,收卷学院教学秘书立即通知教务处考务中心。

(3)考务中心按学校规定处理,转报学生处。

(4)学生处按规定处理。

 

9.大学外语等级考试流程

(1)根据省招生考试院要求,下发报名通知。

(2)考生按时登录教务管理网站进行报名并完成缴费。

(3)依据报考人数,进行考场编排、信息校对,完成试卷材料的申报。

(4)分配监考任务,组织监考等考务人员召开培训会。

(5)考试。考试结束后清点核查答题卡、完成试卷封装,当天交回考试院。

(6)考生登录网站查询成绩,教务处组织下发大学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如考生成绩单丢失,可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站(http://chaxun.neea.edu.cn/)办理成绩证明书。

 

10.教学事故认定流程

(1)接受教学事故举报或日常教学检查报告。

(2)教学事故调查核实。确认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与事故当事人核准;与事故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核准。

(3)根据《哈尔滨商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认定教学事故等级,报“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委员会”,通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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