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校园安全工作会议要求,不断完善学生实习实践制度,提升实习实践质效,以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大学生实习规范管理和安全风险防范的工作提示》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是强化实习规范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要科学合理制定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及考核标准等。要建立健全实习管理制度,明确学校、院系、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的管理职责。要加强实习过程管理,通过查阅实习日志、定期汇报、现场检查等方式,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及时解决实习中遇到的问题。
二是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及时化解矛盾。要在实习前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或培训,在实习中持续提供必要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加强实习过程心理疏导。要定期组织谈心谈话,加强家校、企校沟通,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稳妥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保障学生实习合法权益。
三是筑牢实习安全防线,确保学生安全。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学生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要落实安全责任,学校与实习单位应签订安全责任书,学生要签署实习安全承诺书。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健全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及时、稳妥处置。
四是加强监管与评估,确保实习质效。要加强对实习单位资质的审核,优选专业对口、管理规范、保障措施到位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实习基地,建立实习单位动态评估机制,对达不到实习效果的单位及时调整或终止合作。要加强监督管理,重点监督实习环节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实习组织管理是否规范、学生正当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实习效果是否达到预定目标等,促进实习质量的持续提升。
请各学院立即对实习工作进行认真细致梳理自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撰写实习情况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本轮自查情况,意见建议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并于12月10日前通过OA报送给教务处窦以鑫。
教务处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