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需要,推动人才培养和优质资源共享,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 号)《黑龙江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黑学位〔2022〕3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5 年双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及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报
1.申报条件
项目设置应结合人才需求,发挥专业办学条件优势,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体现人才培养定位和专业特色,所依托的学科专业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且分属两个不同的学科门类。
充分调研社会需求,根据需求论证拟设置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并制定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和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在课程、考核、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应充分体现出项目专业跨学科、复合型、创新性的特点。
2.申报要求
拟申请项目填报《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和《汇总表》,附项目论证报告、人才培养方案、培养项目的实施管理办法等材料,于11月19日前交至教务处陈为涛处。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论证,专家组论证通过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二、辅修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报
1.申报范围
按照《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全校各专业均可申报开设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专业。
2.申报要求
拟申请专业填报《哈尔滨商业大学开设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申请报告》和《汇总表》,于11月19日前交至教务处陈为涛处。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论证,专家组论证通过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教务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