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14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的预通知》要求,现就哈尔滨商业大学“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首批申报教材应为201911日(含)以后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高职本科,下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和专业课程教材。教材应在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实际使用,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不含习题集、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

(二)重点申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的专业课程教材;服务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服务农林、地质、矿产、水利等艰苦行业,服务家政、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传统技艺传承等相关专业课程教材。

(三)统筹申报“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教材,非通用语种外语专业教材,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教育教材,特殊职业教育教材;服务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需要的教材。

(四)中职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10科公共基础课程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政课程、专业课程教材,军事课程教材,不参与本次申报。

(五)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职业教育类)原则上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无需申报。符合三年一修订要求的“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由出版单位按程序报送参加复核,复核通过的纳入“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具体报送说明教育部将另行通知),其中更换第一主编的,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

二、推荐名额

根据教育厅工作安排,我校向教育厅推荐的高职规划教材为1种,因此,各学院推荐参加学校遴选的申报教材限额为1种。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我校教师作为教材第一主编(作者)会同教材出版单位向我校申报,学校将按照教育厅通知要求组织校内评选,并按排序限额推荐至省教育厅。

(二)申报限额

“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推荐实行限额申报。

1.同一课程的教材,同一主编只能申报一个版本。

2.同一课程的所有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20211221日早9点前将申报表及附录(附件2)、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教务处刘朋老师处。因疫情原因,此次暂不接收任何纸质材料。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教务处王玉:84865206 13836074796

教务处刘朋:84865469 13704810332

教务处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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