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开展线下教学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23 点击数:

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哈市疫情形势和学校实际情况,学校自2021年11月24日(星期三)开始线下教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全体任课教师按照既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授课内容全面开展线下教学。

2.课堂教学严格执行本学期教学安排及课表的上课时间和地点。

3.学院有计划安排各科课程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1)2018级学生的理论教学考核于本周内完成。

2)2021、2020、2019级学生的各科课程考试(校考和院考)在结束教学任务后1-2周内组织完成,开课学院提前上报考试时间并申请考试地点。

3)每个考场考试人数不多于50人,考试全程要求师生佩戴口罩。

学院加强试卷保密及保管等工作。

4.实践教学安排:

1)校内实践教学(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等)恢复正常线下进行。

2)校外市内实习可正常开展,执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的有关学生离校请销假制度。

3)外地实习需满足实习所在地区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实习前需向教务处申请报备,不允许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实习。

4)各类校外实习过程需严格遵守相关安全和防疫要求,做好过程管理,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5.本着“减少聚集、错时下课”的原则,采取部分学生缩短课间休息时间,不同区域错时段下课午休,具体安排如下:

1)北校区主3号楼、4号楼上午三四节课连上,第四节课下课时间为11时40分,以下课铃声为准。北校区其他教学楼作息时间不变。

2)南校区2018级、2019级学生上午三四节课连上,第四节课下课时间为11时40分。南校区其他年级作息时间不变。

6.对于因疫情原因无法到校授课的教师,所承担的课程仍然采取线上教学方式进行授课,请各学院报教务处备案并通知学生;对于因疫情原因无法到校上课的学生,由任课教师一对一对接,并通过线上教学方式进行辅导答疑。

教务处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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