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响应教育部2020年12月24日对于高等院校教材建设、选用及审核的“凡编必审”“凡选必审”,明确教材选用主体、选用原则、选用程序的要求,并按照教育部要求进一步落实“政治审核”、“专业审核”、“综合审核”、“专题审核”、“对比审核”的“五审制度”,形成对我校选用教材的多角度全面审核体系,确保凡是进入课堂的教材都经过严格选用审核,更好地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哈尔滨商业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哈尔滨商业大学教材选用与评估制度(修订)》等文件,现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与审核工作。
一、教材选用工作
(一)选用原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保证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和发展性。
2.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教材的思政特征和育人功能;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课程,应采用同一种教材,坚持一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
3.选用优秀新教材,淘汰落后旧教材。原则上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和教学指导委员会统编教材,如无相应的规划教材,则优先选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优质教材,同时淘汰落后旧教材,原则上如无充分原因应选用近5年出版发行的教材。
4.相关课程必须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见附件1)。
(二)教材选用与审核工作流程
1.明确教材选用主体和选用依据。按照教材选用原则,由课程主讲教师提出所开课程选用教材建议,并填写《哈尔滨商业大学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审批表》(见附件2)明确教材选用主体和选用依据,做到一课一表。
2.教研室审核。由课程开设教研室对课程选用教材进行第一轮审核,对教材政治思想、意识形态、专业性、创新性进行全面审核。
3.教学管理审核。课程选用教材经课程开设教研室审核通过后,由课程开设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对教材进行第二轮审核,对教材进行“专业审核”、“综合审核”。
4.学院审核。课程选用教材的学院审核应包括两个步骤,一是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选用教材的“专业审核”、“综合审核”、“专题审核”、“对比审核”。二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选用教材的“政治审核”“综合审核”。完成学院审核的教材,由各学院教学秘书填报《哈尔滨商业大学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汇总表》(见附件3),并上报学校教务处。其中教师用书(只涉及新开课教师、新教师及换版教材)数量一并统计报表,教务处负责教师用书的审核与结算。开学前由本部门教学秘书统一凭审核通过的报表,经教务处复核后到教材供应商处领取,原则上开课以后不受理教师个人用书申请。
5.学校审核。由教务处组织各学科专家对选用教材进行终审,包括“政治审核”、“专业审核”、“综合审核”、“专题审核”、“对比审核”。并最终给出教材选用审核意见。
(三)相关要求
1.《哈尔滨商业大学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院教材选用汇总表》中的各项内容需填准填全,避免发生错误,耽误教材的及时采购。
2.各学院在分配教学任务时,应将该课程已经审定选用的教材情况通知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
3.普本教材一律不得选用高职高专教材。职教本科教材按教学需要选择适用教材。
4.教师不得私自向学生出售教材。
二、教材选用审核工作
1.学院是教材选用及审查的主体,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所选教材,进行政治立场、价值导向、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审查,严把政治关;进行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和发展性等方面的审查,严把学术关。
2.职教学院教材选用计划首先提交到职教学院进行审核签字,由职教学院统一转交教务处。
3.学院需认真填报《哈尔滨商业大学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审批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严格审核所选用教材,并签署审核意见。
5.请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将核实准确的经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哈尔滨商业大学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审批表》、《哈尔滨商业大学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汇总表》纸质原件交至教务处A区行政楼512室,同时通过校内办公网(OA)发送全部电子版文件至教务处王玉处。
教务处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