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

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暨推荐参加省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2-03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4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黑龙江省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函〔2019629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以下简称“三类一流课程”)认定和省级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已认定为2019年黑龙江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黑龙江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其课程(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不再参与此次省级“三类一流课程”的申报。

二、申报类型

线下一流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

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2019年遴选认定20门左右省级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一流课程须至少经过一个学期或一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在以下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四、申报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负责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遴选并公示后,向学校推荐(注:为减少申报工作量,请直接填报省申报书)。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三类候选课程进行分类评选,确定校级一流课程并遴选推荐申报省一流课程。

重要佐证材料等请签名完整并加盖公章后扫描至1PDF文件报送,其他附件报送Word版。10分钟“说课”视频需按顺序标注课程名称,出镜人姓名、单位。请用“学校名称-教师姓名”命名所有PDF和视频文件

请将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于1210日前发到教务处陈为涛邮箱1480186876@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相关单位遴选和推荐一流课程要坚持标准,保证程序严谨、把关严格、结果严肃,宁缺勿滥。申报课程负责人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各类评奖。认定为一流课程须继续建设五年,学校对一流课程实施动态管理,对课程实际应用、教学效果和共享等进行跟踪监测,对于未持续更新完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课程,将予以撤销。

教务处    

20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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