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26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黑龙江省将于2019520日至614日统一开展2019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我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同学,可以参与认定。具体认定对象及条件、认定机构、认定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省教育厅文件。

现将《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9123号),转发给大家,请将文件内容传达给相应学生。



Copyright © 2018 哈尔滨商业大学 黑ICP备05005923号 邮编:150028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